離婚協助到目前為止,要證明這一點,您目前必須依靠5個事實之一,其中之一就是通姦。具體來說,法律規定,如果您的配偶犯有通姦罪,並且您發現與他們生活在一起是無法忍受的,則您可以基於通婚請求離婚。然而,重要的是,同性配偶不能利用這一事實來證明無法挽回的崩潰(而是需要指控“不合理的行為”)。重要的是,即使已婚夫婦分居,通姦也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並利用。
即使通姦適用,也不一定那麼簡單。法院認定為通奸的東西和您認為有外遇的東西並不總是同一回事。法院認為通姦是男人和女人之間的自願性交。您可能認為不合適的親密關係,包括日期,消息,電子郵件(但實際上並未與該人發生性關係),在法律上不被視為通姦。但是,儘管法院不會將其視為通姦,但此類行為可以用作不合理行為的示例,並且可以在此基礎上提出離婚請願書,因為同性配偶可以發現其配偶正在從事不正當行為。https://www.supersearch.com.tw/trackpd-9.html